认识了快四年的 A 说我毁掉了他的大三和大四,并且因此很恨我。
那个时候我刚进屋,一切都不知道怎么发生的,A 在上铺突然用脚登开盖在他身上的被子,用手指指着我,居高临下丧心病狂地对我吼“信不信我揍你!”
但我早些年常常会听到这种非常无耻的话,再听到的时候我完全不吃惊。高中三年和大学前几年每次回家都会听到几个无耻的亲戚对我家人如是说。刚开始我还胆战心惊,觉得我到时候打起架来肯定不会像电视上那么一板一眼一招一式,爪子牙齿可以用的都用上,可以抓的,可以抠的地方全部都可以下手。之后在大街上或者 KTV 看到过他们打架用拳头用脚,觉得弱爆了,他们的打架方式哪里有人类最本质狂野的方法来得奏效。
直到近两年,我观察自己,并开始相信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望暴力。这让我多少有点失望,我几年的读书都没能洗涤得掉身上的那股戾气。但这算是我认识自己的开端。至于 A,我只能可怜他,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居然看不到自己的弱点,不仅自己看不到,还不许说。人家说,他还想动手哩。
今天走过操场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老人陪着自己的孙女在操场边闲玩。这又让我想到了“老”和“死”,这让我又想到了从昨天,不,从一个月以前我发现的 A 对我的误解。不知道等我们都到了有人叫爷爷的年纪,再来看这件事情,结果会怎样。那个时候只有一身枯萎的皮囊,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死之将至,他是否会为他自己昨天的行为感到羞耻?
这件事情本来就像方舟子打假一样,除非被害者我拿出证据,否则 A 一口咬定我要对他负责我又有什么办法?但我怎么证明他所谓的“失败的大学后两年”不是因为我?
他说我的罪状是,和他抢同一个女生;我得不到的也让他得不到,包括女人,也包括名誉;我在他面前称赞他喜欢的女生的男朋友很牛逼。
我的解释只有两点。第一,A 认为的失败是指没有同学认为他牛逼,这是个人的虚荣心作祟;第二,所有所谓的罪状都是因为一个姑娘而起,但实际上我不喜欢那个姑娘。
同时我得出的结论是,不读书,不会反省自己的人真是可怕。他把他两年来自欺欺人的想法都怪罪给了我,例如他身边很多人看不起他;例如如果没有我,他能把那个姑娘追到手,那他就不会因为没有追到一个女生而颓废了两年;再例如我和他同时喜欢一个女生,我却不会像《那些年》里面的兄弟之间相互谦让⋯⋯
简直是胡闹!
在创业公司做事情,真的就如 Paul 说的,不必分心去做文档,做汇报,只需要专注在软件设计上,这个环境已经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于构建自己心中优美软件的基础。到目前为止,我对这样宽松的环境非常满意。